蓬江區(qū)集體專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江門信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3-10-13 08:01:04
商標起源于古代工匠將其簽字或“標記”印制在其幡旗、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是用以區(qū)別同類產品或其他類產品的顯著性的標志。我國政府于1963年4月10日公布了《商標管理條例》。1982年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后,《商標管理條例》廢止。為了適應國際貿易規(guī)則,1993年2月22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和2001年10月27日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此會議對已發(fā)布的商標法進行了兩次修正。
之后,于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進行了商標法的第三次修正。商標法第三次修正版,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根據《中國商標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商標局主管全國江門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受到跨類別商標專有權法的保護。
因此,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取得商品或者服務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一般來說,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符號、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元素的組合,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但是,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應當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標志都可以作為商標使用,比如: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以及近似的圖形不能作為商標注冊。此外,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表示商品的質量、原料、型號、功能等方面特點或特征的也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商標使用中還應注意,已注冊的商標并不是無限時間使用的。
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在此期間未能履行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后一個有效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注冊申請時必須要提交的信息進行商標注冊申請時,除了提交包含了一種或多種商標要素的組合、申請人的信息和證件外,還需要明確申請注冊的商標分類。我國目前的商標注冊遵循尼斯協定的商標國際分類(以下簡稱“尼斯分類”)。
尼斯分類將商標分為34個商品類和11個服務項目類,共45個大類,涵蓋了一萬多種商品和服務項目,為商標檢索和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在進行商標注冊申請時需要提交的尼斯分類編號是一個四位數字,前兩位是01~45,后兩位是大類中小類的編號。如果需要進行商標的廣泛注冊,需要提交多個四位分類編號。由于商標保護已經有了相當的歷史,為了保護已先進行申請注冊的商標,在注冊申請審核時經常會出現因名稱、分類相同,注冊申請被駁回的情況。因此,在申請商標注冊前進行擬申請商標的相似查詢,是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希望各位在忙于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同時,不要忘記企業(yè)和商品的品牌價值。
目前有許多學者對江門商標注冊的異議制度提出了中肯的批評,異議制度歸納起來至少有以下問題:
1、異議制度的功能無法充分體現商標法設置異議制度的初衷是為了通過該制度發(fā)動社會公眾參與商標審查,以彌補商標審查人員的疏漏。但在實踐中,由于提起商標異議的主體可以是任何人,加之異議理由不受限制,因此目前的制度設計給惡意利用異議制度的人提供了機會。有的異議人與被異議商標沒有任何利害關系,其提出異議的目的明顯不正當,就是為了阻止他人取得商標權利以便向商標注冊申請人索要不正當利益。甚至個別當事人以商標異議為其生財工具,這些現象都突出反映了商標異議制度功能的異化。
2、商標異議與異議復審之間關系定位模糊從字面上理解,異議與異議復審很容易讓人理解成與訴訟中一、二審的審級關系相類似,但實踐中異議與異議復審的關系同民事訴訟制度中一審與二審的關系顯然不同。異議復審案件可認為是以雙方當事人在異議復審階段以提交的理由和證據為基礎,是一個全面重新審理的新案件,審理對象是針對被異議商標能否獲準注冊,而不是原異議裁定。不過異議復審與異議的此種關系定位,目前并不被司法機關所認同,這直接導致商評委在個案中出現敗訴。
3、異議案件有四級審級的制度設計過于繁瑣在2001年新商標法實施后,增加了關于司法審查的規(guī)定,這樣一個異議案件要有最終結果需要經過行政程序與司法程序四個不同部門的四個審級,程序過于繁瑣,加重了商標注冊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并且在此期間,商標權利歸屬無法確定,這也不利于社會關系的穩(wěn)定。因此,簡化商標異議程序的也是今后需要考慮的問題。
最近,很多老板認為,只要江門商標注冊成功,就可以了,但他們不知道,只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商標被駁回或撤銷今天,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商標注冊成功后需要注意的問題,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渡虡朔ā返谒氖艞l第二款規(guī)定:“注冊商標成為核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期三個月?!?/p>
因此,商標核準注冊后,企業(yè)應盡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證據(生產、加工、銷售合同等),防止被“撤回”。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過程中改變注冊商標、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限期改正的,商標局應當注銷其注冊商標?!?/p>
因此,在使用商標時,必須保證商標標識與當時核準注冊的商標標識一致,可以縮放,但不能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和字體。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币虼?,企業(yè)一旦變更名稱、地址,必須盡快申請商標變更。《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許可證報商標局備案,商標局予以公告?!?/p>
未經備案,不得對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標許可證?!鄙虡藱嗳丝梢酝ㄟ^簽訂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被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應當督促商標權利人及時到商標局辦理商標許可備案手續(xù)。許多企業(yè)在成功申請商標后,會對其商標進行監(jiān)控,以便及時發(fā)現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發(fā)現類似商標的,商標權人應當盡快提出異議,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申請商標注冊,必須按照不同商品或者服務類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分別申請。已成功注冊的商標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還應當另行申請注冊?!渡虡朔ā返谒氖畻l規(guī)定:“注冊商標期滿需要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期滿不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句號。每一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前一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逾期未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撤銷注冊商標。”
如果申請了一家公司,并且也是以這家公司來申請了商標,但是現在遇到的情況就是,公司的地址變更了,那么商標變更地址要怎么辦理?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地址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xù)。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江門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商標申請人變更的流程框架:準備商標變更材料文件--提交商標變更申請文件材料--繳納商標變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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